巡 察 公 告
根据十届市委第八轮巡察专项巡察工作要求,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专项巡察组对治理华北“大漏斗”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生态环境治理、“去产能”、六个重点领域清理规范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巡察。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至12月25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承担以上任务的县直相关单位党组(党委)、各派出机构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各镇、乡(街道)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涉巡领域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设值班电话:0315-4605879(8:30-17:30);
联系手机:18332957322(只接收短信);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20日。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县委专项巡察组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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